近年来,扶风县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关于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要求,针对干部队伍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一、健全完善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的通知》,明确审核对象范围以及审核程序,严格核查结果处理,特别是对新录用的干部从一开始就审核到位。二是要严格落实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重点对新提拔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政审考察、奖励惩处、培训情况、职务变动、年度考核及计生廉政鉴定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如实填写《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审核后反馈本人核实并签字盖章,从源头上遏制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
二、健全完善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一是在参照市管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建立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制度》,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干净从政;二是每年1月底,组织科级领导干部集中填报本人上年度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若上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事后30日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县委组织部;三是要定期进行抽查核实,并对10%左右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核查。
三、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和函询制度。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谈话的实施办法》,明确对领导干部进行谈话的四种形式—日常谈话、任职谈话、信访谈话和诫勉谈话,进一步明确函询的适用范围、基本程序,做到县纪委、监委和组织部有信必谈;二是要结合对班子定期分析和年度考核,开展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谈话,发挥对干部日常监督的作用。
四、健全完善干部“8小时以外”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拟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编办、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社局、审计局等部门单位组成,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形成干部监督工作合力。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二是开展干部德行监督进社区活动,在全县6个社区设立若干个干部德行观察站点,从社会上聘请干部德行观察员,建立领导干部干部德行监督档案,将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表现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并存入干部监督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