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是开发档案信息资源、防止档案涂改造假、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的重要技术手段。2017 年7 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由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的《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GB/ T33870—2017,以下简称《规范》) 。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规范》贯彻实施,更好地为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规范》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的主要内容、工作环节、工作要求和指标参数,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技术规范和执行标准。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学习《规范》要求,强化标准理念,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的业务指导,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单位要严格执行《规范》,按照工作环节和流程操作,执行技术指标,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工作质量。要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切实防止档案涂改造假,全面提升服务干部工作水平。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责任,抓好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人员、工作环节和工作区域的安全保密管理,保证档案和数据安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中发生失泄密问题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可以按照《规范》要求研发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应用软件。考虑到部分地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中央组织部将分级分批免费发放《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标准版) 软件,供有需求的组织人事部门选择使用。
按照国家标准使用方面的有关规定,需要使用《规范》的单位可与中国标准出版社或者各省( 区、市) 标准化研究院联系购买事宜。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7 年11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