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宝鸡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人教科(办公室),领导班子由市委管理的国有企业党委,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责任。
《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这次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深刻领会修订颁布《干部任用条例》的重大意义,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全面把握精神实质,严格落实规定要求,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灵活采取个人自学、交流探讨、专题辅导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新《条例》的有关新规定、新要求,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标准、条件、程序、环节等各项要求,确保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市委组织部将采取专项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条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8日